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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春华秋实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09-19 09:23:13 点击:

各学院:

为激发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奋发有为自强自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上海春华秋实公益基金会在我校设立了春华秋实助学金”。为了做好2024春华秋实助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资助条件的新生。

二、申请条件

(一)无法筹集足够学习费用(包括学杂费、住宿费、必要生活费等与学习相关的费用)。

(二)符合春华秋实基金会5项资助标准其中之一的学生:

1、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长期患病并仍在接受治疗,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经济来源,且近期有大额医疗费用支出证明。

3、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身患残疾,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残疾证,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经济来源。

4、家庭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就读于高中及高中以上年级的学生,且无固定经济来源。

5、单亲家庭或孤儿,且监护人无固定经济来源。

三、资助金额和名额

4000元/人/年10名

四、评选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根据申请条件和推荐名额(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确定推荐人选,公示后报送学生工作部;

3、组织推荐学生线上填报申请;

4、上海春华秋实公益基金会根据推荐名单组织新生面访核实,确定10名资助对象,并将资助对象情况通报学生工作部;

5、学生工作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资助的发放与管理

1资助资金通过银行汇款至受助学生银行账户

2学生有违反校纪校规、违反基金会资助条例不恰当消费等行为时,春华秋实基金会有权取消该生享受助学金资格,并对所发放助学金金额予以全额追回。

六、工作要求

1、各相关学院要认真做好学生的评选推荐工作,切实按照条件推荐受助学生,于2024年9月23日前完成学院评选推荐,2024年9月23日17时前将《XX学院2024年春华秋实助学金推荐名单》(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报送学生工作部。

2、在每学年结束时,受助学生需提交学习小结及成绩单,各学院按照相关要求对受助学生进行综合考核。

3、各学院要加强对受助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鼓励、组织受助学生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附件1春华秋实助学金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

附件2:XX学院2024年春华秋实助学金推荐名单



学生工作部(处)

                                                                                              202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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