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激发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奋发有为,自强自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上海春华秋实公益基金会在我校设立了“春华秋实助学金”。为了做好2024年“春华秋实助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资助条件的新生。
二、申请条件
(一)无法筹集足够学习费用(包括学杂费、住宿费、必要生活费等与学习相关的费用)。
(二)符合春华秋实基金会5项资助标准其中之一的学生:
1、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长期患病并仍在接受治疗,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经济来源,且近期有大额医疗费用支出证明。
3、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身患残疾,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残疾证,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经济来源。
4、家庭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就读于高中及高中以上年级的学生,且无固定经济来源。
5、单亲家庭或孤儿,且监护人无固定经济来源。
三、资助金额和名额
4000元/人/年,共10名。
四、评选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根据申请条件和推荐名额(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确定推荐人选,公示后报送学生工作部;
3、组织推荐学生线上填报申请;
4、上海春华秋实公益基金会根据推荐名单组织新生面访核实,确定10名资助对象,并将资助对象情况通报学生工作部;
5、学生工作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资助的发放与管理
1、资助资金通过银行汇款至受助学生银行账户;
2、学生有违反校纪校规、违反基金会资助条例、不恰当消费等行为时,春华秋实基金会有权取消该生享受助学金资格,并对所发放助学金金额予以全额追回。
六、工作要求
1、各相关学院要认真做好学生的评选推荐工作,切实按照条件推荐受助学生,于2024年9月23日前完成学院评选推荐,2024年9月23日17时前将《XX学院2024年春华秋实助学金推荐名单》(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报送学生工作部。
2、在每学年结束时,受助学生需提交学习小结及成绩单,各学院按照相关要求对受助学生进行综合考核。
3、各学院要加强对受助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鼓励、组织受助学生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附件1:春华秋实助学金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
附件2:XX学院2024年春华秋实助学金推荐名单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