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09-19 14:03:19 点击:

    各学院:

       为认真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障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精准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及《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鄂教助〔2020〕1号),现将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的意义

    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是学校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加强资助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通过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全面准确的了解和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状况,为确保国家资助政策真正落实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

    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工作程序

    1、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各学院须本着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对2024-2025学年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困难认定,为今年奖助学金的评定打好基础。

    2、学校资助中心将在籍在校学生信息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将确认的“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家庭学生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学生”等13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分发到相关学院。以上13类学生向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提交《湖北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附件1)。符合认定基本条件但自愿放弃认定的学生,学院要进一步讲明资助政策,帮助消除心理问题,评估学生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对坚持放弃的,也需填写表格,由学生签字后统一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留存。

    3、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生自愿提出资助申请,填写《湖北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并对《申请表》中所填写家庭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承诺。由学生本人提供与《湖北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所填写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原因相关联的佐证材料。

    4、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结合学校资助中心分发至院系的特殊群体名单、绿色通道、贷款办理、日常消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等方面开展民主评议和推荐,确定学生困难等级,认定评议结果需评议小组全体成员签名确认,再报本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

    5、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提交材料,结合班级认定结果、评议意见、日常消费等信息进行复核审议,认定等级和实际困难不相符的应进行等级调整,并通知学生所在班级。通过审核学生名单及困难等级提交本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学院认定结果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公示内容严禁涉及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经公示 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准并建档,将通过审核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在学生所在年级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 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学院认定材料,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三、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工作要求

    1、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班主任)为组长,班委、寝室长、普通学生等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学生代表总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10%,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申请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当年不得担任工作评议组成员。

    2、信息档案按照《湖北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第三条认定标准,明确划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程度,分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等级。

    3、认定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必须对认定学生跟踪调查,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秋季学期集中认定一次,原则上凡无信息档案的学生本学年不享受国家及学校各项资助。

    5、学院需报送《湖北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表》(附件3)、《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困难学生认定管理档案》(附件4)2个学院级信息档案。两张表的信息要保持一致,项目内容一定要准确、全面、详细、完整。表格的制作要美观、易查阅、易打印(请勿出现同一名学生的个人信息及认定等级不一致等情况)。请于10月1617:00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这一基础性工作,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对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评议审核,把确实贫困的学生纳入到家庭经济困难信息库中来,为今后更好地开展资助工作打下坚定基础。


    附件1:湖北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

    附件2:湖北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3:湖北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表

    附件4: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困难学生认定管理档案



    湖北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249月19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1号 邮政编码:430065

    Copyright 2023 湖北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处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