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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09-18 16:20:48 点击: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稳就业决策部署,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44号)、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函》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5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湖北中医药大学2025届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脱贫人口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毕业生。

二、发放原则

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三、补贴标准

1768元/人(即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四、申领发放程序

1.918-920日,各学院深入宣传有关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政策和申请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武汉市2025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9月21-9月24日,各学院要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申请学生的《武汉市2025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纸质版及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花名册报盘模板》(电子版、签字盖章版)于9月25日下午5时前报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9月25-9月30日,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初审材料进行审核,并将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108日学生工作部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汇总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五、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学院要广泛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政策和帮扶措施,使毕业生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为毕业生实现就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高度重视,加强协调配合。学院要高度重视求职补贴的申报、发放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加强配合和衔接,认真落实发放工作责任制,扎实做好补贴发放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做到组织有序、公开透明,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3.严格监督,确保政策落实。各学院要严格对照要求,把好审核关。对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毕业生,学校将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4.评审过程中,各学院应向本学院学生公布学生工作投诉举报电话:027—68890396,邮箱:hbtcmzzzx@126.com。


附件1武汉市2024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附件2: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花名册报盘模板




学生工作部(处)

                                                                                              202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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